
在日本的强迫下,1876年2月,朝鲜和日本签署了“江华岛条约”,“江华岛条约”可以说是完全对朝鲜不利的不平等条约。条约的主要内容为:第一,规定朝鲜是自主国家,否定朝鲜和中国清朝的传统友好关系,排除清朝的干涉。第二,开放釜山、元山和仁川等3个港口,划分日本租界,在日本租界里,朝鲜不得行使司法权。第三,准许日本人自由通商和在朝鲜沿海进行测量。在沿海测量似乎是和平行为,实际上却是侵略行为,了解了地理环境以后可派兵攻打。
同年7月,朝鲜日本还签署了“朝日贸易规则”,日本货币可以在朝鲜港口地区使用,并免除双方进出口产品的关税。日本早已接受了西方的文物,朝鲜并没有可向日本出口的物品,双方签署贸易条约全是日本得利。
日本终于迫使朝鲜开放门户,正式开始对朝鲜进行搜刮和掠夺,这也是日本为进军中国大陆迈出的第一步。